城市照明设施防盗措施的
研究与应用探讨

高虹霞
南京市路灯管理处(210013)

摘 要 本文通过对城市照明设施偷盗案情分析、研究防盗攻略和日常防盗和设想,充分利用现有的道路
   照明监控中心的遥控、遥测监控技术,加强巡检巡测的手段,力争及时发现盗窃情况,确保城市
   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
关键词 设施偷盗案例 防盗攻略 群防群治 防盗监控


  城市照明设施的防盗问题一直困扰着路灯设施管理部门,成为城市照明设施管理的瓶颈和难点。如何防范和遏止盗窃现象的发生

,保护好城市路灯设施,更好地为广大市民和城市现代化建设服务,值得我们进行研究与探讨。

  一、南京路灯设施被盗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南京市“一城三区”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路灯设施也随之进入快速增长阶段,自1996年至2006年9月底,南京市路

灯管理处所管辖的路灯总数已由21810盏增加到106709盏,灯型品种丰富多样,使用材料逐步更新,城市道路照明水平显著提升。

  但是,照明设施的被盗情况也呈逐年上升趋势,据不完全统计,从2003年至2005,设施被盗431起,直接经济损失达424万元(含亮

化设施)。

  2006年被盗形势急剧迅猛上升,到10月底,设施被盗227次,按当时原材料价格计算,直接经济损失达451.5万元(不含亮化设施

)。由十个月的统计数字可见,今年被盗损失已超过前三年的总和。由于目前原材料价格迅速上涨,若按目前85元/米的电缆价格计算

,仅被盗电缆恢复一项,就需费用近600万元。

  二、开展被盗案件的分析与研究

  综合近几年案发现场勘察情况和统计数据,仔细分析被盗案件,归为八类案例,六种偷盗手段,五种特征,以利改进防盗技术和

协助破案,希望能从中找到防盗突破点。

  (一)、典型案件

  第1类案例 2006年经济损失巨大的偷盗高发地区案件

  仙林地区新建设施被盗23次,被盗路灯电缆20286米和其它设施。仅电缆一项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72.4万元。

  河西地区24条路被盗,被盗路灯电缆24355 米和其它设施。电缆一项直接损失达225.6万元。

  新港开发区设施被盗10次,被盗路灯电缆8920米和其它设施。电缆一项直接损失达75.8万元。

  第2类案例 一次性被盗损失巨大的案件

  2006年一次性被盗路灯电缆:幕府西路1920米、恒久路1800米、幕府东路2960米、 水西门大街980米

  第3类案例 2006年反复被盗次数最多的道路

  沪宁连接线设施被盗17次路灯电缆3940米和其它设施被盗。幕府东路被盗6次电缆5360米,幕府西路设施被盗6次电缆1920米。

  第4类案例 2006年最疯狂偷盗手段的案件

  在2005年少见的最疯狂的盗窃手段是按照两根路灯电线杆中间地下管线必走的线路位置,在灯杆两侧挖地成坑或打洞抽取路灯管

线。到了今年,仙林地区、河西地区、新港地区和沪宁连线、机场连接线的盗窃案件,已多数用此盗窃手段。

  第5类案例 箱式变被盗全部报废的案件

  近几年约有几十座路灯箱式变不同程度被盗,今年有三座路灯箱式变内部无线遥控外围站设备一套以及内部所有电器设备被盗空

成空壳,平均每座经济损失高达10万余元。

  第6类案例 白日偷盗最大胆的案件

  2005年8月,一周内被盗九处,损失3万元,全部发生在南京闹市区。施工或维护人员刚走,盗窃犯就开始行动。基至正在施工时

,窃贼也公然盗窃路灯设施。如我处正在洪武南路现场施工时,发现大胆窃贼正在路斜对面剪地埋的路灯电缆。

  第7类案例 安全隐患最大的的案件

  2005年1月,经四路一次性被盗15座高杆灯杆门,内部的 1820米电缆和电动机开关等被洗劫一空,损失14.68万元,致使这些高杆

灯的升降系统陷于瘫痪,顶端灯盘滑钩随时可能脱落,所幸及时发现并处理,排除了潜在的巨大安全隐患。

  第8类案例 城市亮化设施被盗情况最重的案件

  2004 年“国庆节”以后,南京新庄立交桥亮化设施多次被盗,2005 年一次性被盗2488米电缆,2006年年初,恢复新庄立交桥亮

化设施共用资金约53万元。

  (二)、偷盗手段分析

  1.利用工具撬开盗走路灯窨井盖和灯杆检修门,揭门剪盗电缆,或盗走镇流器、触发器等。

  2.用大锤夯断焊死的杆门、抱箍、钢管、三角支架等进行盗窃。

  3.利用某些路段窨井盖、杆门设施不完整,剪断电缆,分段抽拉窃走电缆。

  4.切断箱式变路灯进线电源,全部盗空内部设施。

  5.路灯工程施工时瞄准施工程序,选择易盗的材料。

  6.在灯杆两侧地下管线的位置,挖地成坑或打洞抽取路灯地下管线。

  (三)、偷盗案件特征研究与分析

  1.易发偷盗案件的路段、区域

  a、行人车辆稀少的郊区和城郊结合部路段。

  b、路灯工程施工工地。

  2、易被偷盗的城市道路照明、亮化设施的材料

  a、一档或两档长度易抽动的地埋路灯电缆。

  b、灯杆下方杆门内的镇流器、触发器。

  c、路灯箱式变内变压器设施,包括无线遥控外围站设备。

  d、箱式变门、灯杆杆门、窨井门。

  e、景观灯、步道灯灯具、日光灯、金卤灯、数码灯等。

  f、各种规格的接线井。

  g、亮化设施,包括各种灯具、线材。

  3、偷盗设施的时间特征:

  a、周末、节日、年底为发案率高发期。

  b、与城市路灯工程施工同步时间。

  c、城市有重大活动之时。

  4、选取目标的特征

  a、日益专业化趋向,清楚那些设施易盗。

  b、路灯工程施工时在工地偷盗

  c、郊区和城郊结合部路段不易被发现,同一条路不同路段可反复多次偷盗。

  5、偷盗新动向

  a、买车或租车,开车去盗窃路灯设施。

  b、打洞开挖路面偷地埋路灯电缆。

  c、装扮成路灯工人或供电工人明目张胆盗窃。

  d、没有恢复的被盗路段没有灯光,更易偷盗路灯设施,使被盗的部分路段扩展为大片被盗区域。

  三、设施防盗技术的应用与改进

  南京市路灯管理处多次研究技术防盗措施,根据盗窃路灯设施的新动向、新手段,不断地调整我们的技术革新思路,改进防盗技

术并应用在保护设施上。

  1、以地理区域较偏路段为重点,改造“门”结构,加厚板材和内插式钢条、保证杆门与灯杆配套尺寸吻合。加固加封,用抱箍加

固杆门。对杆门锁加以改进,专门制作灯门用防盗螺丝,使其不易被撬。对偷盗易发路段的灯杆门,采取电焊封闭。

  2、对偏僻地区偷盗电缆易发路段的电缆接线井,采取安装防盗窨井盖,即在现行结构上加门盖防盗紧固栓和框盖嵌下式弯筋并置

于人行道板下,旁设标志桩,或加固、加封,采用混凝土封埋或电焊封闭。

  3、采用钢管与钢管焊接,三角支架焊接等方法防盗。管道浇封水泥或提高杆门。

  4、在具备条件的路段如明故宫等,镇流器全部移装于灯杆上部。

  5、改进箱式变门的材料,选择窃贼不易变卖的、绝缘耐腐蚀、牢度强的材料。改进门的设计,加固下框底沿,改进门锁,增加盗

窃破坏难度,并采用密码等先进技术。

  6、在新建工程中、老城区改造和恢复被盗线路时,全部采用防盗夹箍全包封和防盗螺丝。

  四、已经采取的多种应对措施

  近几年,我们多次研究对策,制定方案,采取了多种防盗及应急措施,努力减少和遏止偷盗的发生。

  1、引起政府重视。几年来设施被盗严重,南京市路灯管理处不堪重负,无资金恢复被盗设施。管理处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递交了多份报告,如实反映被盗情况得到了主管局的重视,并给予资金恢复了老城区内的路灯设施。

  2、巡逻防范偷盗。巡逻能及时有效地发现路灯设施被盗情况,以利于快速制止犯罪行为和及时处理被盗现场。面对2006年年初设

施大量被盗,我处专门组织了两组10人的夜间巡逻小组,在易盗路段加强巡逻和重点伏击,上半年共9次抓获12名盗窃犯罪分子。

  3、规范日常巡查。以制度形式规定维修人员定期巡修,从而发现设施被盗和确定设施被盗的时间段。目前维护所成立了巡查组,

专门负责分片区分时间巡查设施, 规定主次干道大灯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一般街巷功能灯每周巡查1次,中杆灯、高杆灯每月巡查

1次。同时为了加大巡查力度,提高巡查绩效,将设施巡查与奖金挂钩,纳入月检查考核。

  4、监控系统防盗。由于设施被盗量大,都是突发性终止亮灯,2004年底,我处开始研究利用控制中心监测系统进行电缆故障检测

,对检测数据进行分析,进行远程监控和早期预警预报,从而发现设施,被盗路段。2005年起,进而研究新技术监控检测防盗系统,

试制箱式变电站门禁防盗和采用电缆传感器载波防盗,防盗信息定位快、跟踪监测,我们已成功地发现几十次正在被盗路段或新近被

盗路段。

  5、恢复被盗设施。2006年1-10月完成恢复纬八路、上新河路、江东路、双桥门立交、环陵路、宁镇路、经五路、机场路、沪宁连

接线等部分被盗设施,共用恢复资金300多万元。

  6、扩大新闻宣传。从2000年起,每年都通过新闻媒体扩大宣传,宣传路灯的社会公益作用,呼吁市民关心保护路灯设施,发表有

关设施被盗情况,公布举报奖励办法,配合举报打击犯罪分子。此举在社会上反响较大,效果较好。时常有市民发现可疑迹象向我处

或公安110 举报,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破获了几次大的团伙偷盗路灯设施案。

  7、多种形式宣传。我处近几年多次参加市政公用局组织的大型进社区服务活动,以及在鼓楼广场、白马公园举办、参与大型咨询

活动,制作悬挂有奖举报盗窃宣传公益广告,采用宣传版面图文并茂宣传和散发了几千份宣传资料,提高社会的认知度,向市民面对

面地公开宣传举报偷盗奖励,用多种形式引导社会广泛关注和参与。

  8、发送通报共同防盗。我处向市公安局和被盗情况严重的所在地区公安、区城建局送达《路灯设施偷盗情况通报》、《路灯设施

偷盗情况》详情表,供有关案件侦破提供信息。我处多次与公安警民联防,对抓获的案件配合取证,联手破案。

  9、专项伏击抓盗。我处多次组织对连续发生偷盗的作案地点、疑盗地段进行夜晚蹲守伏击,抓获盗窃团伙或有效地阻止,遏制大

面积偷盗。我处与公安部门共同配合抓获如南京江北大道、中山陵、北京东路等处偷盗团伙、这些盗窃犯受到了法律制裁。

  五、打击盗窃城市照明设施的对策建议

  我们在分析案例和多年实践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我处现有资金设备状况和技术水平,感到只有加大宣传力度,采用多种手段综合防

治,形成遍及全城的防盗信息网络,信息共享,才能有效地防治偷盗。

  1、加强被盗统计。将历年统计资料整理,就可研究出反复盗窃路段、盗窃手段等潜在规律,对防盗起到重要作用。

  2、建立防盗信息网络。组织有效联动单位,建立城市照明设施防盗信息网络,与市政110、公安110、交管局监测视频联网联防。

只有信息传递快,才能在第一时间内赶到作案现场,抓到破坏路灯设施的犯罪嫌疑人。快速得到信息,能尽快修复被盗设施,路灯亮

了可减少被盗地区的路灯设施继续被盗。

  3、建立设施防盗联动机制。成立城市照明设施防盗治安联席会,成员有市政公用局、市公安局及各分局、交管局、规划局、市容

局、园林局、环保局、建设系统行政执法队伍、各区街道、各区市政所、绿化所,建立相关联动机制,形成防盗、报修网络、互利互

惠,群防群治,成为长效管理的防治机制。

  4、多渠道解决恢复资金。由于设施被盗恢复资金巨大,全部恢复单靠路灯管理处能力有限,且设施不断被盗,因此建议多渠道解

决修复资金问题:由市政府拔款解决市政管辖道路路灯设施被盗恢复资金,由新建开发区解决所管辖区域内的路灯设施被盗恢复资金

,河西新区和江北新区所在地政府拨款解决管辖区域内的路灯设施被盗恢复资金。

  5、安排专项资金。路灯设施防盗技术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如果不加以研究,被大量盗窃的路灯设施将使城市照明陷于瘫痪

。建议上级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路灯设施防盗技术研究。

  6、建议公、检、法加大对此类案件的打击力度。盗窃路灯设施如按盗窃罪处理,量刑幅度偏轻,盗窃路灯设施犯罪率呈直线上升

趋势。2006年9月,建邺区法院参照《电力法》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处了第一例盗窃路灯电缆的案件,按犯罪程度判刑。

  7、建议加强源头管理。对废品收购站点加强管理,从源头遏制盗窃势头。最近我处配合主管局和公安局联手印制了《禁收路灯设

施图》,准备张贴在各废品收购站点,提示收购站点禁收和举报。

  8、以各种形式加强防盗宣传教育。

  9、先治内,后安外。加强对本单位路灯工程外用民工队伍的管理,防止“准路灯施工人员”参与偷盗或内外勾结,对设施安全可

能构成的威胁。同时要求施工队伍施工时注意防盗。

  10、与多家工程施工队伍联动。针对窃贼善于在路灯工程施工时同步作案,利用人们不易识别是施工队伍还是盗窃犯的优势,明

目张胆白日偷盗的犯罪行为,及时与施工现场的多家施工队伍沟通联动,在开工前,送达防盗防损保护路灯设施告知书,提前告知同

一工程的各施工队伍,信息交换,互相识别施工队伍,使偷盗者暴露出来。

  11、与街道社区联防。每座城市的街道社区都是遍布城市的最大人力资源网络。与各街道社区建立友好的人际网络,就会形成庞

大的防盗、报修信息网络。不定期地组织召开治安联席会,充分利用案件重发地区的人居环境,发挥群众组织和广大居民的优势,实

行联合群防群治。双方利益互惠,是一种可长期实行的有效防盗法。

  六、防盗科技手段的应用与设想

  我处路灯控制中心运用遥测监控技术,加强巡检巡测,及时了解路灯线路的运行情况,进行远程监控和早期预警预报。根据电流

门槛值判断,三个单极全跳就是电缆故障。对检测数据进行分析,对部分地处偏僻、人迹稀少的路段,增加监控系统检测次数,力争

在第一时间段及时发现问题。

  我处目前研究新技术监控检测防盗系统,防盗信息定位快、准,试制箱式变门禁防盗和采用电缆传感载波防盗,现在已进入试运

行状态,在资金许可的前提下,将继续研究扩大试运行面。同时不断改进,探索新的可行的成本低廉的防盗技术。

  七、为偷盗风险——办理路灯设施保险

  进一步探索通过办理路灯设施风险保障的路径,开辟路灯设施意外损坏和盗窃财产险,弥补所造成的损失,从而分担和减轻政府

财政负担。

  多年来,路灯设施被盗、被撞等人为损坏的问题比较严重,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在2001年,我处决定对路灯户外设施进行保

险运作,使路灯设施能得到风险保障,以弥补因意外所造成的损失。为此,我处通过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接触,反复斟酌研究,为户

外安装的路灯、电线电缆等路灯设施投保,人保公司开辟了一个新的险种《户外财产及公众责任保险》,并于2001年6月签订了保险合

同,7月1日零时正式生效。

  2002年到2005年7月,共发生路灯设施被盗被损事件共700余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300余万元,间接经济损失则高达360万元

。我处共投入保费321万元,获赔360万元,所有的赔偿全部用于被盗被损路灯设施的恢复。

  总而言之,路灯设施属于国家和人民,它属于社会,服务于社会。它不仅照明了道路,还亮化了城市,为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

业提供了一个必要条件。如何保护路灯公共设施,不仅是路灯管理部门的事,也是全社会的事。为依法维护路灯公共设施完好和运行

安全不受非法侵害,确保亮灯不受影响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我们将全方位的采取必要措施,一如继往地遏制和打击偷盗路灯设施的

犯罪行为,寻找新的可行的防盗亮点,尽可能的将损失降到最低点。